用“鱼雷”炸鱼,结果摊上事了......
2026-06-04 17:19: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肖卓 | 点击量:534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卓)“鱼雷”又称“鱼炮”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制作、储存、投掷极易发生意外引爆。不法分子用鱼雷非法捕鱼不仅危及人身安全,还严重破坏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平衡
。近日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案件抓获4名违法人员。
案件回顾
5月31日17时许,永丰派出所民警接到某医院报警,称一名伤者被炸伤,伤势严重,身边没有家属,请求民警帮忙。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明了伤者谢某的身份信息,及时联系了其家属。经民警调查,谢某与其朋友贺某、黄某、李某相约前往永丰街道某水域附近用鱼雷捕鱼,谢某在燃放鱼雷(湘30)时因操作不慎,鱼雷在其手中爆炸,导致其受伤严重,所幸谢某无生命危险。
经查,贺某等人燃放的鱼雷系王某赠送(“湘30”于2024年5月13日被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发文禁止生产)。
目前,王某因非法提供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贺某等人均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责编:王彩英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